河北法院集中公开宣判一批污染环境犯罪案件
摘要:此次集中宣判案件涉及沧州、邯郸、邢台、廊坊、张家口、唐山、石家庄、保定等8个地市
日前,记者从河北省法院获悉,全省11个中级人民法院,以及定州、辛集市人民法院,集中宣判污染环境刑事犯罪案件22件,判处罪犯50余人。

据悉,2016年9月,省法院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污染环境犯罪案件集中宣判活动,全省各级法院高度重视,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,精心进行组织安排。此次集中宣判案件涉及沧州、邯郸、邢台、廊坊、张家口、唐山、石家庄、保定等8个地市,犯罪行为主要涉及非法从事电镀加工、制革加工过程中偷排有毒废水,非法排放、倾倒废酸、废油等危险废物等。
近年来,全省各级法院始终保持对环境污染犯罪的高压态势,坚持重拳打击、从严惩处,突出对多发性的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,同时各地法院采取庭审直播、公开开庭、公开宣判、集中宣判等多种方式,扩大办案效果,“打击一批、震慑一片、教育一方”,在全社会营造保护生态环境的浓厚氛围。
记者 宁晓雪 李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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